地下工厂 地上花园******
园区雪景 金徽矿业旅游景区 供图
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地下工厂、地上花园,这是很多游客参观甘肃徽县金徽矿业景区后的评价。近年来,该景区凭借自然地理优势和工业资源优势,以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为基础,以主题化、生态化、数字化、游乐化、情境化、动感化为设计手法,建造工业旅游景区,吸引大量游客前来旅游观光。近日,金徽矿业旅游景区被评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成为矿业开发、生态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的典范。
冬天的金徽矿业被白雪覆盖,春夏之交的金徽矿业景区有劲松苍柏、鲜花迎宾……如果不是依山而建的厂房的提醒,游客很难想到自己正身处一座矿山。游客余先生选择夏天来这里参观学习,在它看来,金徽矿业旅游景区气候温润,生态良好,白天园区静谧美丽,虫鸣鸟叫声不绝于耳,夜晚灯光秀美,山色如画。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是一家集铅、锌、银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混合所有制矿山企业。金徽矿业旅游景区依托金徽股份郭家沟铅锌矿150万吨/年采选项目和绿色矿山建设而成。2019年,金徽股份成功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被自然资源部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典范企业。
近年来,金徽股份践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理念,通过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同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开展护林、种树、种草工作,实现矿区边开发边治理和绿化美化的全覆盖,让生态环境因资源开发而变得更加优美。
作为一家以矿业生产为主的上市企业,金徽股份在日常的生产建设中形成了矿井、尾矿库、主平硐等工业设施和景观,在生产中采用的机械化、自动化技术和作业模式,以及实物地质资料岩芯等,这些都是科普地质和工业技术知识的宝贵资源。
凭借良好的生态资源与工业文化资源,金徽股份逐步将整个矿业生产区域打造成一处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工业旅游景区。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考察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邀请景观设计单位对景区进行了规划设计,将其打造成一处以工业旅游和自然观光为主的特色旅游景区。”金徽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刘勇说。
为将工业资源很好地融入旅游,金徽股份建成了实物地质资料岩芯馆、展览馆,以及员工活动中心、生态停车场、培训中心和标准化的游客服务中心、游客购物中心、医务室、旅游厕所等。
“我们不仅在硬件设施上下功夫,还不断提升软件能力,为前来游玩参观的游客提供高质量的参观体验和服务,让游客通过金徽矿业这扇窗口了解工业资源的魅力。”刘勇说。
目前,金徽矿业旅游景区依托绿色矿山建设,建成了迎宾大道、迎宾瀑布、劲松迎客、矿工服务楼、磨浮车间、科技馆、音乐喷泉广场、红枫林、玫瑰园、朝凤亭、十里槐花长廊等景点。
“我们按照景观设计,建成了以工业旅游和自然观光为主,特色鲜明、科普性强的多条游览线路。全自动数字化磨浮车间、主平硐口、矿工服务楼、科技指挥中心等工业旅游项目,可让参观者全面了解矿业最新技术和控制水平。”刘勇介绍。
如今,游客到金徽矿业旅游景区游玩,不仅可以领略到景区玫瑰园、樱花大道等优美的自然生态风光,还可到实物地质资料岩芯馆观看完整保存的大量探矿岩芯,了解地质演变的科学知识;通过数字远程控制监控系统,观看工人在地下几百米辛勤劳作的工作画面;通过机械化作业,深入了解埋藏在井下亿万年的矿石模样;在标准化建设的5D影厅里,通过视觉、嗅觉、触觉等手段,体验深入地心的刺激和奇妙……游览下来,这一趟旅行就是内容丰富的科普之旅。
“地下工厂、地上花园”,坚持把矿区当景区来打造的金徽矿业是甘肃省绿色矿山发展的新标杆和新名片。如今,绿色矿山建设成效得到了多方认可,金徽矿业已成为政府、企业、高校等多方学习“绿色经验”的新基地。
“我们最大的特色就是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扰动,将工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景区开发融合,努力发挥工厂变公园、矿山变景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区域旅游产业链长效发展,为推动矿业经济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献出自己的力量。”刘勇说。(罗赟鹏 本报记者 张陇堂)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