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油茶种植面积将达9000万亩,产能200万吨******
光明网讯“到2025年,全国油茶种植面积达到9000万亩以上,茶油产能达到200万吨。”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油茶产业发展目标。
行动方案要求2023—2025年,完成新增油茶种植1917万亩、改造低产林1275.9万亩。统筹考虑15个适宜种植油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然条件和发展历史、现状、潜力等因素,按照核心发展区和重点拓展区布局未来3年的油茶发展任务。
2022年12月15日,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审章塘瑶族乡审章塘村油茶花开,满山满坡,十分壮观。(周凡 摄/光明图片)
核心发展区包括湖南、江西、广西、湖北、广东、福建、浙江、贵州8个省区的近600个县,计划新增油茶种植1488.5万亩、改造低产林1110.6万亩,分别占全国新增、改造任务的77.6%、87%。重点拓展区包括云南、海南、河南、重庆、四川、安徽、陕西7个省市的近200个县,计划新增油茶种植428.5万亩、改造低产林165.3万亩,占全国新增、改造任务的22.4%、13%。
行动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以扩面提质增效为主线,突出创新驱动、示范带动、科学经营、强链延链,部署了6项重点任务。
要求加快建设高标准油茶林。抓好重点县示范引领,计划在全国建设200个油茶生产重点县,打造规模化、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到2025年,全国高标准油茶林面积预计达到4000万亩左右。进入盛果期后,亩均茶油产量在40公斤左右。
推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加大良种壮苗培育推广力度,严格品种管理和市场监管。将建设全国油茶种苗质量追溯平台,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质量监测,确保油茶种植和低产林改造良种使用率达100%。
优化加工生产布局。加快油茶收储中心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因地制宜建设油茶农庄,布局建设一批产加销一体、品牌效应突出、集群化发展的油茶产业示范园;聚焦重点区域,打造区域油茶产业集群;促进油茶产业与旅游、休闲、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
此外,行动方案还从加强科技创新推广转化、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品牌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明确了支持政策,建立健全油茶生产用地、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等支持政策体系。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实行专人专管、强化监督考核,实施精细管理,确保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记者 张佳兴)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