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白肺”与原始毒株、疫苗接种无关******
1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网络上关于“白肺”的信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回应,现在出现的所谓“白肺”与原始毒株和疫苗接种没有关系,并且当前的流行优势毒株仍然是奥密克戎毒株。
什么叫“白肺”?焦雅辉解释,“白肺”是肺部影像学表现的一个口语化描述。肺部是由肺泡组成的,肺泡里面充满空气,进行CT或者X线检查的时候,射线穿过肺泡,影像表现为黑色区域;但是当肺泡里出现炎症或感染、有渗出液和炎性细胞的时候,肺泡就会被这些渗出液和炎性细胞所填充,射线就穿不透,从而在影像学上出现白色区域。这个白色区域反映出来的是渗出物的影像学表现,并不是说肺脏组织实体变成了白色。随着渗出液的吸收、炎症的消退,“白肺”的表现会逐渐消退,肺部的影像学表现也会逐步恢复为黑色区域。
焦雅辉强调,并不是只要肺部出现了炎症就叫“白肺”,“白肺”是比较严重的肺炎表现。一般来讲,肺部的炎症比较重、渗出得比较多,也就是白色影像区域面积达到了70%-80%的时候,在临床上大家就将其口语化地称为“白肺”。这个阶段患者会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窘迫。这样的患者占比非常低,多见于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可能出现。现在网络上所说的“白肺”有的不是真正的“白肺”,有的并没有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却把它误称为“白肺”。
焦雅辉介绍,不仅仅是新冠病毒,多个病原体都可以引发肺部炎症。例如,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包括一些细菌,如军团菌都可以引发肺部的炎症,严重的时候都可以出现炎症表现。对此,我国有成熟的专家共识和治疗方案,主要是俯卧位通气以及给氧治疗,包括无创呼吸机、有创呼吸机,还有ECMO。加强原发病的病因治疗,白肺患者中有相当部分可以好转。
“借此机会呼吁,我们一定要加强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监测,做到关口前移。老年人发生感染,尤其是出现呼吸困难等转重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就诊。我们也要求,对于老年重症患者,不需要经过分级诊疗逐级转诊,要直接转诊到三级医院进行就诊救治。”焦雅辉说。(光明网编辑郝梦晗整理,资料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中国”公众号)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