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驿站财政机制的形成与演变******
作者:刘文鹏(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
驿站是中国历代王朝传递信息、递运物资的主要渠道,在维系国家统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驿站的正常运转全赖驿站经费之保证,所谓“国脉疏通原借驿递,而驿递急需端赖钱粮”。一般认为,清朝入关后一扫旧弊,摊派、加征得到有效抑制。这一观点突出了明清之际驿站财政的差异。但实际上,明末加派之征也通过各种隐性方式在清代得以延续。在清初裁驿费充军饷的财政政策影响下,清代驿站财政走向了既病民又病官的摊派旧途。
明代驿站财政与驿役官当改革
明初驿站财政建立在实物财政基础之上,有赖于田赋征收和劳役佥派。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明太祖诏令天下广置各驿,其驿站差役佥派民户出办。具体方法是,“马有上中下三等,验民田粮出备”(《明太祖实录》卷29,洪武元年正月庚子)。即民户依照粮赋多寡对等充任驿传马夫,其不足数者可以数户共充一夫。本县人户不足,则“以相邻州县点差”,谓之“协济”。甚至令东南富户、市民前往北方诸省协济应役。官方除提供驿舍、备办廪粮及派遣官吏外,驿站其余所有开支均由驿传役夫亲身应役承担。此外,尚有里甲和均徭内编派驿站差役,以满足其财政开支需要。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明朝将永充改为“依次轮充”(万历《惠州府志》卷10,《赋役志下》,明万历四十五年刻本)。其佥编时间有三年、五年和十年之别。但地方政府在实际佥派中并不遵守定制,以至于有役三五十年者。此外在没有预算与额设经费的体制下,驿站马夫等便成为驿丞等官吏盘剥的对象。以上两方面导致嘉靖以前的马户不堪重扰,驿站运行困难。
成化、弘治年间白银货币化地位得到官方承认,一系列以财税定额为目的、减轻地方差役负担的差役纳银改革随之展开,驿站的日常运转也由力役亲当改为征银雇募,至嘉万时期,因推行一条鞭法改革,得以最终确立。具体做法是根据过往支销数目,预估一年驿站夫马工料银额数,将其摊入全县粮赋或额田中征收。对于他县协济马匹,则按每马所需折银,分派各协济州县“照亩均征”(申佳胤:《临洺驿马政记》,载崇祯《永年县志》卷7)。征收的站银,以府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征收,然后由府转发各驿,招募人员当差。
官征官募确实起到了均平差役、减轻百姓负担的作用,“计地征粮,可以免马头独累之苦;募人当应,可以绝官吏求索之私”(刘麟:《清惠集》卷3,《均驿传安人心扶公论杜私情以免偏苦疏》,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48页)。但新政实施不过十余年,即弊端百生。一方面,官府“给驿渐广”,导致地方驿站开支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过往官员多索马匹差夫,马户“卖产鬻儿,倾家丧命”。更甚者,明季“国用不足,将原额驿站夫马工食草料银两半裁以充练饷”(《宣大山西总督李鉴启本》,顺治二年五月八日),地方驿站财政更加吃紧。本县“马户逃窜,扳累难支”,他县协济亦托故不前,地方不得不再度佥派里民应当,复“蹈万历以前之夙弊”。而“驿卒糊口无资,群起为盗”(《顺天巡按柳寅东揭报驿递疾苦》,顺治元年七月,载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第1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
清初中央对明代驿站财政体制的调整
清朝入关之初,平定全国的战争仍在持续,大量地方财政经费被裁撤充饷,驿站钱粮也不例外。在财政紧缺的情况下,既要全力保障军费,又要维持驿站正常运转,中央和地方政府为维护各自利益走上不同道路。
于中央而言,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清朝废止一切明末加派,废除明末里甲佥派,将全国驿站由民当改为官当,所有经费均于正项地丁内动支,“不复累及百姓”。与此同时,令各省站银“以万历初年会计录为准”,“照旧征收,加增者不准”(《户部尚书英峩岱题本》,顺治二年六月六日)。
然而,明末清初接连不断的灾荒、战争导致地方田赋收入急剧下降,部分省份站银除荒后实征不及原额半数,巨大的经费缺口令驿站运转维艰。更重要的是,清初持续的军事行动导致国家财政经费捉襟见肘。权衡之下,清朝不得不裁减包括驿站经费在内的地方财政以充实军饷。驿站经费的大幅压缩主要集中于顺治九年(1652年)至十四年(1657年)和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期间,此后雍乾各朝均陆续裁减。全国站银“通计裁扣之数,自顺治九年以迄乾隆,竟居原额三分之二”(民国《盐山新志》卷8,《赋役篇上》,民国五年刊本)。
在额征驿站银剧减,加之禁止摊派、裁驿充饷的境况下,清廷只能尽可能地集中有限驿站财政资源,使其利用最优化。方法主要有三:一是裁僻济冲,将驿站经费集中于主干驿道。二是调整驿道走向、开辟新驿道。顺治年间,为减轻河南、山东驿站负担,清朝开通经山西前往川陕甘等地区的驿道,河南驿站负担有所减轻;山东则开通了经德州、泰安、蒙阴、郯城前往江苏的“山东东道”,使原有山东中路的驿站压力有所缓解。驿道重新规划后要求行差人员循规定驿道行进,并在勘合火牌内明白填注,严禁随意改变路途。三是严格掌握地方驿站财政奏销。顺治八年(1651年),清朝确立各省财政奏销制度后,规定驿站的各项开支需岁终汇造清册,由户部核实奏销。自顺治三年(1646年)至十四年修撰完成的各省赋役全书,更是将各省起运存留、驿站额支数目固定下来。通过赋役全书和奏销制度,各省驿站每年的财政收支也尽在中央的掌握之中。这既有助于中央了解地方驿站财政之盈绌,及时作出调整;也将府州县驿站财政纳入藩司和中央管控之下,方便了驿站财政资源的宏观调拨。
上述改革确实值得称许,在财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禁令确保地方不得派累里甲,展现了新朝气象。但奈何由于清初战争开支甚巨,很多本应裁僻济冲的夫马钱粮亦经常被中央挪作军饷。地方政府为保障驿站的正常运转疲于应对,不得不百般腾挪,甚至延续明季摊派旧弊。
清前期各省对驿站财政体制调整的因应
整体而言,各省解决地方驿站财政问题的举措主要集中在复原额、顾驿递,严考成、革协济等方面,而在州县层面更为通行的做法则是直接佥派里甲。
所谓复原额,即各省督抚在除荒实征站银过少的情况下,奏请恢复该省旧设站银数额。部分省份在朝廷下令裁去明季摊派并统计旧额银时,往往在万历初年额设站银基础上将里甲夫马工料银和摊派银两一并作为本省额设驿站银统计、报呈,实际上是将“旧额”提高,把明代站银、里甲夫马银和摊派银以隐蔽的方式承续下来。而裁撤地方经费过程中,驿站经费可能虽亦被裁撤,但因为需要维持驿站的正常运转,驿站经费的裁撤力度不及其他经费,所以在顺治初期裁节地方经费的过程中,面对经费紧缺的情况“先尽驿站支用”的“顾驿递”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得以贯彻落实。
明清之际的驿站协济制度是保障冲途大驿有效运转的良制。但协济的正常运行需建立在驿站财政充足的基础上,一旦经费被挪用或裁减,各地往往托故不前,导致受协驿站运转失灵。为解决该问题,清朝将协济站银完纳与否、完纳分数均纳入官员考成。但协济站银毕竟还需多一道解送程序,此间辗转费时、各级侵扣,其弊多端。于是,各省纷纷奏请将“本州县之正项用补本驿之急需,而以外州县之协济,汇解藩司抵补正项”(《河南巡抚吴景道题本》,顺治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南省协济北方站银也照此方法办理。此项调整至康熙七年(1668年)最终成为定制,并施行于全国,起自明代的驿站协济制度被废止。此种方法减少了站银支用的程序,提高了驿站运转效率。
中央和各省为筹措驿站经费,经过多重努力,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似乎驿站也得以正常运转;但如果我们将视野转移至州县,则会发现驿站财政状况呈现的是另外一幅景象。
清人薛所蕴《驿卒词》云:“闾阎困敝乏帮贴,差烦马瘦刍茭绝。……县官逮治驿卒死。五更三点不交睫,头枕驿门候消息。”(张应昌编:《清诗铎》卷9,中华书局2022年版,第262页)这并非夸张和想象之词。顺治年间曾任新乐县知县、专管冲途大驿西乐驿的林华皖对当时的驿站困境有过总结:一则差务繁忙,“每日数起”;二则夫役“额设者有数”,每遇大差势必另外雇觅;三则马骡羸瘦,“陆续行差,倒毙不一,月而殆尽”;四则行差人员百般苛索,夫役折干、背负过重(林华皖:《治鲜集》卷2,《驿邮略》,载《续修四库全书》第88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30~431页)。康熙《丰润县志》更直白指出:“输蹄往来,络绎不绝,粮糗刍薪,存留不能及半,协济未必以时,县令之拮据,殆所不免。”(康熙《丰润县志》卷4,《赋役志·驿传》,清康熙三十一年刻本)绝大多数州县官员不堪重负,自杀者亦不在少数。其最终结果,“存留各项节次裁减,州县之事束手无策,势不得不私派之民,民既出雇役之钱,仍不免于役又不知凡几矣”(康熙《灵寿县志》卷4,《田赋上》,清康熙二十五年刻本)。摊派里甲成为州县官自然而然的选择。
然而,直接摊派里甲显然与清朝不加赋的政策相冲突。天津巡抚张忻、保定巡抚郝晋及经手知县都曾因触犯此律最后交刑部议处。故很多地方州县只能想方设法将摊派合法化:一是延续明季之“强制性雇募”手段,名为发银雇募、听民应召,实则是强制性“照里派轮”,官方挟公权权威进行变相摊派,并非纯粹的自由雇募应召之制。另一种是额外摊派,倒逼国家财政政策作出调整,将摊派合法化。部分州县驿站确实差务繁忙,必须额外派征。但为避免胥吏、马头毫无限制多征,引致民怨沸腾,清廷将额外摊征编入赋役全书,承认各种加派的合理性并使之合法化。
清前期驿站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及其余绪
清人曾对本朝的废力役亲当为官当官募之制大为赞赏,称“清兴,扫除旧政,与民更始。而钱粮则例一以万历初年为定,且赋皆改折而无本色之征,差皆雇役而无佥点之害……民无一事之扰,薄赋轻徭,培植邦本,万世无疆之休基此矣”(康熙《吴桥县志》卷3,《食货志》,清康熙十九年刻本)。
但清初军兴旁午,裁驿充饷时常有之。实际上“额设工料已减十分之三,差务更增十分之四”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仍然左支右绌。驿站之弊不仅官累难除,民累亦未减轻。一方面,清初裁节驿费并非为了减轻百姓负担,而是裁驿充饷,百姓压力并未减轻。另一方面,在“额设有数”的驿站财政体制下,州县为保证驿站运转,又不得不走上加派里民的老路。这一回头路不仅额外增加了百姓负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中央将部分摊派合法化。清廷减轻里甲摊派负担的宣言也就此告以破产。官员既存在加赋的罪名,百姓亦承受摊派的压力,实在是病民病官。
以上种种弊病的存在,究其原因,即在于中央财政集权下,地方额设驿站经费过少且并不稳定。随着明代白银的货币化,国家财政也出现“统计银两化”的趋势。这一变革使得国家财税可预算、可统计,方便了国家对各省州县财政的掌控;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则是更加不利。在“统计银两化”之前,所有驿传夫役均需亲当,财政开支由地方政府自行编制,不受中央管控;但在此之后,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全国赋役逐渐定额化,中央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摊派的“非法性”;与此同时,明清财政也因此走上“原额主义”道路,财政体制出现僵化。另一方面,借助白银的便利,中央对于州县财政的掌控越发集中,且能随时裁扣、调拨,导致州县财政难以稳定。清人曾谓“国家之所赖者,惟财赋;地方之所重者,惟差徭;下民之所望者,惟恩恤”(乾隆《三河县志》卷5,《赋役志·驿站》,清乾隆二十五年刻本),生动反映了当时中央、地方和百姓三者在国家财赋分配中的地位和处境。从国家立场出发,中央主要集中于对全国财赋的高度集权与掌控。尤其是战争期间,国家的着眼点完全在于尽快汇集财政资源用于军事,以期稳定统治。裁撤地方存留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手段,而这势必导致地方州县存留经费过少。州县为维持地方行政的正常运转,又不得不额外摊派,而所有的压力最终只能转嫁给百姓。在上述财政结构体制下,百姓能否得到“恩恤”显然要打上问号。刘志伟教授认为,清初通过编撰赋役全书和确立奏销制度,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它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地方赋税征收的失控(刘志伟:《略论清初税收管理中央集权体制的形成》,载《贡赋体制与市场: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190页)。可以说,正是中央财政的“集权”导致了州县政府在财税征收中的“分权”和“失控”。因此,随着清中后期各类大差、常差的源源不断,以及驿务弛弊、苛索繁多等问题的抬头,“原额主义”财政下的清朝驿站运转再度回到明末境况,各类差派更加层出不穷。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驿站史研究”〔19ZDA207〕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14版)
零元员工持股计划激增背后:慷谁之慨,谋谁之利?******
低价、低考核的员工持股计划频现,上市公司为员工谋福利愈发“慷慨”。
证券时报记者统计,2022年共有264家A股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同比增长18%。其中,35家公司的员工持股价格不超过1元/股,同比翻番,更有21家公司计划推出0元持股方案。
与此同时,市场对于低价员工持股计划“白送”的质疑声也愈演愈烈。2022年发布0元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中,约半数收到了交易所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做出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是重要的中长期人才激励方式。然而,近年来频频出现的超低价员工持股计划,不少都缺乏对等的考核和约束机制,侵害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未能实现员工普惠,成为了少数人攫取利益的手段。
员工持股再成香饽饽
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稳定人才队伍、优化治理结构的重要工具。相比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覆盖范围更广,所受监管更为宽松,在定价、业绩考核、锁定期限上更具灵活性。
2014年6月,证监会首次发布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指导意见,点燃了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热情。2015年全年,共有277家公司发布员工持股计划(以董事会预案日统计,下同),掀起A股第一波员工持股计划的高潮。
然而,第一波员工持股计划的热浪未能延续。伴随着牛市行情的结束,发布预案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减少。2019年全年,仅有101家公司推出预案,较2015年下降了63%。直到2020年,上市公司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热情才逐步恢复,2021年发布预案的公司数量再度突破200家关口,2022年这一数字进一步提升至264家,逼近2015年的峰值。
从高调亮相到少人问津,到再成香饽饽,参与者持股收益率的涨跌,或许是员工持股计划受欢迎程度几经变化的重要原因。
很长一段时间内,“认购即被套”、“专坑自己人”成了员工持股的标签。根据记者的统计,2019年之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中,实施一年后出现浮亏的占比高达2/3,约15%的公司股价直接腰斩。部分以信托计划方式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因存在一定杠杆,股价的下跌一度引发多家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爆仓”,导致参与的员工血本无归。
2019年是员工持股计划整体盈利与否的分水岭。记者统计发现,2019年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中,一年后浮亏的比例下降至31%;而在2018年,这一比例高达68.8%;2020年和2021年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六成以上在一年后维持浮盈,员工持股计划不再是参与者的负担(图1,见A1版)。一定的获利空间可以保障员工持股计划发挥激励和福利作用。
与员工持股计划数量稳定增长不同,2022年A股股权激励计划同比下降了8.41%。荣正咨询资深合伙人何志聪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增加也与经济环境的变化有关,“上市公司面临业绩增长压力和留人的困境,常规股权激励计划有刚性要求,包括定价和业绩考核等,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不一定能达到预期激励效果。”
“骨折方案”激增 渐成福利方案
除了受市场环境影响外,员工持股方案中股票认购价格的变化,对收益率的高低起到了关键作用。
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的拟发行价与董事会预案日前收盘价的比值计算折价,2015年至2018年推出的员工持股计划平均折价幅度均在10%以内,2020年后折价幅度均超过30%,2022年达到38%。也就是说,2020年后推出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平均可以六折至七折的价格买入(图2)。
2020年之前,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通常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或回购股份均价为基准,给予少量折价。近三年员工持股定价方式更趋灵活,购买折价率越来越高的同时,“骨折价”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急剧增多。
2022年,共有35家公司推出1元/股以内超低价员工持股计划,其中21个员工持股计划出现“0元购”(表1)。如果没有对等的考核和约束机制,这些员工持股计划就彻底失去激励效应,成为完完全全的员工福利。
有上市公司表示,从员工激励有效性的角度出发,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可能使得员工无法取得与其业绩贡献相对应的正向收益,同时额外的出资成本也可能导致优秀员工放弃股份奖励而要求等额现金奖励,最终导致激励效果欠佳。出于参与主体激励作用最大化目的,公司选择实施低价员工持股计划。
白菜价方案,慷谁之慨?
根据规定,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主要源自上市公司回购、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赠予四种方式。A股市场上,上市公司回购是当前最常见的选择。在2022年发布草案的员工持股计划中,股票全部或部分来源于上市公司回购的占比73%。
从这一层面来说,回购型员工持股计划的成本由上市公司负担。然而,有些自身盈利情况堪忧的上市公司仍斥“巨资”回购股份,再以低价或零对价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股东的利益,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所倡导的公司、员工、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证券时报记者统计发现,在2022年受让价格折价幅度超过50%的员工持股计划中,16.2%的公司2021年净利润亏损,有的甚至已连亏多年。此时推出低价的回购型员工持股计划,无疑会进一步增加公司成本,使公司业绩雪上加霜。
2022年12月,首航高科的0元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上以超过90%的反对票被否决。首航高科已连续两年亏损,2022年前三季度仍亏损1.22亿元,加上激励对象此前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行为,这一员工持股计划被投资者质疑有掏空公司之嫌。同月,另一家推行0元员工持股计划的金盾股份,虽然股东大会上表决通过,但中小股东投下反对票的比例达67.89%。
因推出“骨折价”员工持股计划遭受质疑的不乏白马股。2022年9月,中炬高新的半价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上被以58.33%的反对票否决,中小股东更是投出了85.93%的反对票。该公司多名董事在董事会表决中也提出反对意见,理由包括该持股计划将为公司带来数亿元亏损、福利性质大于激励性质、控股股东控制权加强进而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等。
作为具有福利属性的激励形式,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一定的折价是合理现象。但如果折扣过高,则难免引发市场对于计划实施初衷和公平性的质疑。
利益倾斜之下,谁最受益?
与股权激励仅面向董事、高管、核心人员和少数骨干不同,员工持股计划的可参与对象为所有公司员工,具有普惠性。上市公司可自主选择持股计划的覆盖范围,并自行确定各类对象的持股份额及比例,经董事会确认后,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即可。
不过,记者梳理发现,部分低价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比例向董监高群体严重倾斜(表2)。在2020年以来发布的200余个折价率超过50%的方案中,34个计划的高管认购比例超过50%。由于董监高人数较少,这类利益倾斜的员工持股计划容易成为个别人攫取利益的工具。
例如,2022年11月发布员工持股计划预案的ST中嘉,7位认购对象中4人为董监高,认购比例高达92%,仅副总裁朱林1人认购比例就高达72.54%,但朱林2022年3月才上任公司副总裁。解锁股票仅设置了个人考核目标,未设置公司考核目标。
再如恺英网络,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共发布过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预案日收盘价算,对应市值超过3亿元。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董监高认购的总份额占比高达76%,三期受让折价率均超过50%。2022年11月发布的最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显示,仅董事长金锋一人的股份认购比例就占到当期全部份额的31.63%。与其称为员工持股计划,不如叫作高管奖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对股份转让价格、业绩考核均有明确的要求,而员工持股计划操作更为灵活,员工持股计划向董事和高管群体大幅倾斜,难免引发市场对于公司借员工持股计划刻意规避股权激励中更苛刻的授权要求和更严格监管的猜想。
业绩考核放水,激励变成白送?
不可否认,上市公司有权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奖励优秀员工,但派发福利不应以牺牲股东利益为前提。尤其对于低价员工持股计划,更应该在业绩考核设置上把好关,设置相应的约束机制。然而,当前的低价员工持股计划中,相当一部分设置的业绩考核标准较低,指标五花八门,有的公司甚至完全不设置任何解锁考核。
在交易所发出的员工持股计划关注函中,业绩考核标准的合理性是重要关注点(表3)。2022年,通源石油、福光股份、通达股份等多家1元/股以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未设置任何业绩考核标准。
这些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业绩表现就多数不尽如人意。如通源石油,公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总费用约为928万元,而公司2021年净利润仅有1458.5万元。福光股份在2020年和2021年已连续两年净利润下滑,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继续下降39%,通达股份2021年净利润更下滑80%。
除未设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形外,还有一些员工持股计划因考核标准过于宽松受到质疑,其中包括设置的业绩增速过低、选择业绩大幅下滑的年份作为基期、考核解锁标准选用了产能等非业绩指标等。
宽松的解锁标准下,顺利完成短期业绩考核目标成为大概率事件。即便如此,有的上市公司在发现未能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时,直接下调了考核标准,使本就宽松的考核标准进一步丧失严肃性。记者粗略统计,2022年超过5家公司发布了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公告。
2022年5月,格力电器发布公告,下调2021年6月发布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标准,调整后2022年需达到的净利润标准比调整前减少约36亿元。此前,格力电器的员工持股计划因利益过于倾斜高管群体而备受争议,一度导致股价大跌,此次因没有达到要求而下修业绩考核门槛的举措,更使本就饱受争议的员工持股计划遭受更大质疑,企业公信力受损。
暗藏利益输送路径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意是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不过,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灵活和监管的相对宽松,在增加上市公司自由度的同时,也为利益输送留下了空间。
基于前文提及的低价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争议点,不难勾勒出员工持股计划可能暗藏的利益输送路径:上市公司以真金白银回购的股份实施超低价员工持股计划,并将认购比例向少数董监高倾斜,最后设置宽松的股份解锁考核指标,公司和股东利益受到侵害。
从锁定时长来看,2022年实施的高折价员工持股方案中,约有21%的方案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为12个月,其余方案中,绝大多数为三年内分批解锁。整体来看短线特征明显,不利于员工持股计划实现长线激励的目标,也容易在股份解锁后使股价承压。
利益输送是监管关注的重要问题,然而面对监管关注函中的质询,不少上市公司给出的回复也模板化、套路化严重,颇有“打太极”的意味,并不能很好地为投资者解惑。
例如,某公司在回复交易所关于未设置短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原因时称,“公司未设置短期业绩考核解锁目标,更有利于核心骨干员工增加对公司的认可,有利于引导员工持续关注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而非短期业绩及股价波动,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长期保持一致的目标,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另一公司在回复为何将受让价格定为0元时称,“公司以0元/股受让公司回购的股份,体现了公司对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不少公司在回复公告中表明,实施0元员工持股计划是参考了其他已实施公司的案例。
这些回复显然缺乏事实支撑,不符合多数投资者的认知,难以打消投资者对实施低价员工持股计划动因的质疑,关注函回复仿佛只是走了个过场。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郑志刚认为,零成本员工持股计划并非没有成本,也可能是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运营暗藏了成本,其中就包括少数内部人侵占外部分散股东利益合法途径的行为。
针对目前在A股出现的0元员工持股计划,郑志刚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还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本设计激励初衷,使激励员工不仅付出持有成本,而且需要设置严格的解锁条件;二是通过在股东大会表决上设置更高的通过门槛,赋予小股东阻止利益侵占和输送的可能和途径。
荣正咨询何志聪表示:“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看,人才激励应该更多包容,更多个性化特点,而不是风险。在制度设计和监管层面,主要防范利益输送的风险,比如实际控制人是否能参加,高管是否能大比例参加,如果是奖金换股,对提取奖励的规则应进一步披露信息。”
“零成本”员工持股计划应以公平性为前提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这些年,腾讯、京东、小米等大厂常常斥资上亿元进行员工股权激励,甚至直接向员工派送股票,壕气十足。员工心满意足,看客心生羡慕,这一股份奖励多被解读为关怀员工,实现利益绑定和共赢的治理方式。
反观A股市场,自2019年三七互娱首次推出0元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关于员工持股0元购的争议始终不断,优质的龙头公司也难以幸免。同样是上市公司推行员工福利,舆论为何两极分化?
对比之下不难看出,员工持股计划受到争议的焦点不在于低价或是0元本身,而是计划的公平性。
首先,方案本身是否公平。以腾讯为例,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以重点激励和普惠奖励相结合,2020年至2022年共推出了10期员工股份奖励计划,授予人数最多的有2.97万人,占全部员工人数比例超过20%,授予人数最少的也有2400人,且均为非关联人士,即不包括董事和主要股东。
而A股上市公司近三年实施的1元/股以内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人数占员工总数的平均比例约为6%,董监高平均认购比例22.5%,倾斜性严重,普惠性较差。这使得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动机受到质疑。
其次,方案是否侵害了股东的利益。那些受到市场肯定的员工股份奖励计划,公司长期保持了稳定的业绩增长,并多伴有大手笔分红。股东长期从公司成长中获益,自然更加信任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也更信任公司的治理方式。
A股实施低价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中,不少公司不仅业绩差、分红少,在业绩考核上也一味降低标准,同时降低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成长性的预期。
可见,大多数股东只要切实分享了企业成长的成果,从持股中稳定获益,就并不会真正在意企业以适当价格向员工发放股份奖励。这样能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共赢。
在政策完善和监管层面,为充分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长效激励作用,避免其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政策应以维护公平为前提,在保持员工持股计划灵活性的同时应适当提高实施门槛。同时,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实施长期计划,以激励和约束对等为原则,完善低价员工持股计划的约束机制,维护市场各方利益的公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